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由 分享 关注 次 发布日期:2018-03-21 已售 次 加入收藏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94号)、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》(沪府令第65号)、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库〔2018〕2号),进一步规范本市的政府采购活动,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于3月6日至7日连续组织了两场面向各区财政局、市区集中采购机构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,为推动政策落地执行释疑解惑。各区 上一篇:四川政府采购规模持续增长 体量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篇:《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》3月1日起施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