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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档案管理制度

2009-04-15 09:49:08 作者:admin 来源: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会计档案管理制度
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,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,促进会计工作为单位经济发挥积极作用,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和完整,根椐国家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计档案是会计凭证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资料,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原始资料和证据。具体包括:
1、会计凭证类:原始凭证、记帐凭证、汇总凭证、其他会计凭证
2、会计帐簿类:总帐、明细帐、日记帐、固定资产卡片、辅助帐簿、其他会计帐簿
3、财务报告类:月度、季度、年度财务报告,包括会计报表、附表、附注及文字说明,其他财务报告
4、其他类: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,银行对帐单,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,会计档案移交清册,会计档案保管清册,会计档案销毁清册
二、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,应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,负责整理立档,装订成册,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单。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指定人员负责保管,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的保管。
三、会计档案不得借出。如有特殊需要,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,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,并办理登记手续。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,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、拆封和抽换。

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以下《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》执行。
一、
1
2
3
会计凭证类
原始凭证
记帐凭证
汇总凭证
 
15
15
15
 
4
5
6
7
8
会计账簿类
总账
明细账
日记账
固定资产卡片
辅助账簿
 
15
15
15
 
15
 
包括日记总账
 
现金、银行日记账保管25
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
9
10
财务报告类
月季财务报告
年度财务报告
 
3
永久
 
包括文字分析
包括文字分析
11
12
13
14
 
15
其他类
会计移交清册
档案保管清册
档案销毁清册
银行余额调节表
银行对账单
 
15
永久
永久
5
 
5
 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暂由各公司会计保管一年,期满后编制移交清册交由各财务部指定会计档案保管人员保管,5年后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保管。
六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可按照以下销毁程序销毁:
1、          由集团公司档案室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,编制销毁清册。
2、          报请公司领导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。
3、          由集公司档案室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。
七、各种会计电算化磁盘,视同会计档案保管,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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